近日,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在对1票申报为电动玩具的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,发现夹藏未申报的铅酸蓄电池(含酸)10箱。目前,该关已对上述情形进行立案调查。
铅酸蓄电池(含酸)属于第8类危险货物,其包装容器应经海关鉴定合格方可出口。由于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不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,且当事人未按要求向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。汕头港海关第一时间监督将该批危险货物退出监管作业场所,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行业主管部门。该关已对上述情形进行立案调查。
海关提醒: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。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,不准出口。
据了解,铅酸蓄电池爆炸原因有两种情况,一种情况是物理性的:电池内部压力过大引起蓄电池壳炸开;另一种情况是化学性的,电池里边电解出来的氢气碰上外部明火被点燃。所以,如果要运输此类物品,务必如实申报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瞒报夹藏,一旦发生意外,后果不堪设想。
日前,HMM发布关于加强货物瞒报/漏报/误报管理的通知,对于危险品货物申请中瞒报,漏报,误报已实行相关规定:在上海、宁波、天津、青岛、大连、南京分公司订舱,出口至全球的货物若发生危险货物错报、瞒报及漏报的情况,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30,000USD/每自然箱,同时也将就因错报,瞒报以及漏报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向相关责任方进行索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