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日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,在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701项约束性义务中,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,占比24.8%,目前已全面做好实施准备工作。
据海关总署介绍,RCEP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,成员有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10国,15个成员国总人口、经济体量、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%。2020年,中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.22万亿元人民币,占中国同期进出口总值的31.7%。今年1-11月,中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.96万亿元,占中国外贸总值的31%。
目前,海关总署已全面做好RCEP实施准备工作。
在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方面,海关总署聚焦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点、痛点问题,按照“能快则快”原则,扎实完成38项具体任务,包括按照强化监管、优化服务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的原则,出台“RCEP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”“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”2部规章以及配套的4项规范性文件;优化享惠货物的申报模式和报关单结构,确保全面实施原产地规则和协定税率,实现签证数据与通关数据共享应用等。
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方面,海关总署聚焦RCEP贸易便利化各项规则,持续优化通关流程、提升通关效率、降低通关成本。如持续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。截至目前,进出口环节需要核验的监管证件已从2018年的86种精简至41种,减少了52.3%。
在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、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,海关总署还利用中国与RCEP成员在动植物检疫领域合作方面互补性强的优势,全面梳理进境农产品准入机制,推动中国优质农产品出口;加强与RCEP成员的动植物疫情信息共享等。